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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一只乌鸦精


各式各样的菜品流水一样的上齐,王掌柜也暂时从被雷劈了的惊讶中回过神儿来,没在继续参与两个乡试考生的话题,找了个借口去了后厨忙碌。

        少了一个王掌柜,傅若水与赵钰两人果然更放松了一些,看着傅若水的娃娃脸,赵钰实在不敢相信他比自己年长了三岁。嗯?等一等,自己有这么老吗居然被傅兄一口一个赵兄的叫,该不会他一直觉得我比他大很多吧

        对年龄和外貌从来不怎么在意的赵钰,因为一个‘赵兄’的称呼,突然开始迷茫。

        面对着赵钰复杂迷茫的眼神,傅若水倒一直镇定,颇泰然自诺的夹菜,哎,别说,虽然北宁酒楼的‘名声’在外,可这菜做的是真好吃,比他在任一家酒楼里吃到的都好吃。

        傅若水瞅瞅对面也在专心吃菜的赵钰,突然发自内心的感慨:“赵兄,别说,这北宁酒楼虽然名声不怎么样,但菜做得真好吃。如果我早知道这儿,说不定也会和赵兄做同一个选择了。”

        说完,傅若水满足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如果要论吃的第一,他傅若水绝对要排头一号。当初想要考学进京做官,便是因为京城之中的好酒楼更多,且有些地方只有官员才能去享用,这才坚定了心思考乡试。

        赵钰听到这句话无奈的笑笑,道:“傅兄,你可千万别再折煞我了。这声兄字我可万万担待不起。至于这个选择嘛”他举着酒杯尴尬一笑,“我来的有些晚了,那些便宜的客栈已经客满,贵的我又住不起,就在我犹豫要不要去睡桥洞的时候,王掌柜救了我。”

        “哈哈哈。”傅若水爽朗一笑,“兄弟之间又不单单以年龄论长幼,我觉得现在这样你喊我‘傅兄’,我喊你‘赵兄’也挺好。我记得这位王掌柜也招揽了不少手头不宽裕的学子,不过大家都知道北宁酒楼的情况,都没有去。只有赵兄你算了算了,不谈这些了。”他举起了酒杯,“赵兄,喝酒!”

        两人又喝了几杯酒,赵钰得知傅若水这次是第二次参加乡试,且和他一样,打算一直呆在安陆城,直到放榜再回去。他便没在犹豫,把心里一直想要问的问题问了出来:“傅兄,我和你的打算一样,只是钱银实在不充裕。你知道安陆这边,现在有什么能赚到银两的工作吗?”顿了顿,他又补充,“最好不是摆摊写信卖字儿的那种。”

        傅若水也赞同的点头:“那些摆摊儿卖字儿的太多了,但安陆城本身就是举行乡试的地方,大多数家庭都会送孩子去学堂私塾,所以其实很少人需要这些,赵兄你如果想去摆摊儿,我还想劝你呢。纯粹是浪费时间的工作。”他摸摸酒杯,话锋一转,“赵兄可有什么擅长的东西?说出来我帮你参谋参谋。”

        擅长的东西啊赵钰有些犯难,寒窗十几年,他除了读书和赚钱,其他的什么都没做过,也没什么时间。

        “帮书局誊写算不算?哦,对了,我还曾写过一阵儿的话本儿,就那种书生和妖精之类的话本儿,写了几本就没在继续了。”

        “哦?”听到赵钰曾写过话本,傅若水突然来了兴致,笑道,“我前几年很喜欢看话本。赵兄方便告知下化名儿吗?说不准我还看过你的呢。”

        没等赵钰回答,傅若水便细致勃勃的往下接着说道:“说起来,我之前还曾经很迷恋一册话本,我记那本儿的作者叫什么风有天,出了好几册,故事和情节皆在上乘,可惜写了一半儿突然封笔了。”

        “  ”赵钰喝了一大口酒,默默的听傅若水讲这位‘风有天’的故事,尽量不出声儿,努力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

        “风有天那时候正在写一本关于乌鸦精的书。我现在还记得那册话本的内容。”傅若水闭着眼睛,慢慢回忆,“书生在路边捡到了一个穿着黑衣的女子,可这女子却记忆全失。书生无奈,只能把她带回自己暂居的茅草屋里”

        书生也是个穷书生,要不也不会住在茅草屋里了。书生的父母早已去世,只给他留下了一个乖巧的妹妹,平日里书生本来养活两张嘴就已经很艰难,这下突然又多了一张嘴,书生一下子压力陡增。

        书生平日里也靠着帮书局写话本维持自己和妹妹的生计,只是他写的话本没什么新意,书局老板发现卖不出去之后,便客客气气的回绝了书生的下一册话本。书生从书局失魂落魄的出来,救了路边的乌鸦精。

        家里的存银不多,很快就花完了。

        就在书生犹豫着先当掉哪样生活的必需品来维持温饱的时候,失去记忆的乌鸦精突然递给了他一块亮晶晶的,水头颇好的玉佩,叫他拿去当铺当了。书生看着手里的玉佩有些惊讶,因为当初救下她的时候,她身上除了那件黑衣服,并没有什么多余的配饰,更别睡这块儿看起来就不菲的玉佩。

        似乎是看出了书生眼底的疑惑,乌鸦精抿抿唇,告诉了书生真相:“虽然我还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但我应该不是凡人。”注意到书生震惊的眼睛,乌鸦精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垂,那上面长着一道浅浅的红色印记,“这个,我本以为是我的胎记那天无聊的时候摸了摸,却发现眼前突然多了一个很大的匣子。可这个匣子,却只有我自己才能看到。”

        乌鸦精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虚空中的某一点,仿佛那里有什么东西一样,她突然抬手,朝虚空中一抓——收回来时,原本空荡荡的手里却抓了一支金步摇,在阳光下散发着夺目的光辉。

        “看到了吧。”乌鸦精把这只步摇也递给了他,声音闷闷,“所以书生你不必担心我,去把这玉佩当了吧。”

        “哦”书生拿着步摇和玉佩,晕乎乎的被乌鸦精送出了门,浑浑噩噩的走到当铺门口才惊觉,自己捡到的姑娘似乎并不是人类。

        后来

        傅若水摊摊手,一脸无奈:“那位风有天便封笔了”

        娃娃脸上突然多了大人的表情,赵钰笑得一噎,道:“后来真相大白,书生发现这乌鸦精其实并没有失忆,是骗他的。因为书生之前写的话本也和精怪有关,乌鸦精来人界游历时,刚巧被他话本的名字吸引。”

        “读完了整册话本,乌鸦精觉得书生对精怪的描写有失偏颇,把他们这些成了精的精怪写得太傻太蠢了,就设计了那么一出书生救美的桥段,打算亲自教教他。可与书生相处的越久,乌鸦精越觉得自己之前的判断是错的,她对书生有了那么一点的好感,便打算一直资助他直到书生考完学。”

        赵钰一口气说完了一长段,才摸起桌上的杯子灌了自己一大口酒。傅若水后知后觉的眨眨眼,激动了:“你就是风有天???”

        赵钰假装淡定的颔首:“我和那书生的经历差不多,交了稿子给书局,但书局老板不喜欢我的结局,叫我改掉,我不愿,再加上那时候一直看我书的人也没有那么多了,就一直搁置了。”

        傅若水殷勤的给他夹菜:“后来呢?你写了什么结局?乌鸦精最后和书生在一起了吧?”

        赵钰摇头:“我写那册话本的时候突然想到,妖精怎么会喜欢上人呢?明明他们连种族都不同书生那么弱小,肩不能提手不能抗,怎么会被一只强大又妖冶的妖精喜欢上呢?妖精可不用遵守人这边的法则啊他们那边一向是强者为尊的,乌鸦精也不例外。”

        “她一开始的想法,其实是在看到书生有个妹妹之后才形成的,想要等书生爱上她之后,当着书生的面亲手杀掉书生最疼爱的妹妹,再告诉书生自己找上他的原因全是因为他写了那几册话本。虽然后来,乌鸦精与书生还有妹妹相处的都很愉快,但乌鸦精自始至终还是那个乌鸦精,她可以为了书生改变自己的计划,却没有办法真的爱上书生。”

        “放榜那日,书生果真上榜,还得了个不错的名次。他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乌鸦精的时候,却发现乌鸦精不辞而别,妹妹对乌鸦精的去向也一无所知,只说她临走说了句‘不必寻。’”

        “那时候的书生已经爱上了乌鸦精,很爱很爱。”赵钰的语气越发的轻,傅若水听得越发认真,“可乌鸦的不辞而别却给了书生当头一棒,他起初只是借酒浇愁,有次喝得半醉,他被人拉着进了一家赌场。书生一下子就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书不再读,妹妹不再管,终日在酒馆与赌馆间奔波。”

        “一个冬夜,他输光了身上最后一件衣服,再加上好几天没吃过饭,身体虚弱得很,他没有走回家,而是死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夜里,弥留之际,他似乎看到了穿着黑衣服的乌鸦精,笑着朝他摊开了手掌。”

        “没了?”

        “结束了。”赵钰表示肯定。

        傅若水沉默扒饭,直到饭吃了一半才开口:“赵兄你那时候是受了什么刺激吗难怪书局老板不要你的稿子。”他摇摇头,“算了,你还是别继续写话本了,你这种结局怕是没有书局敢收,铁定赔本儿又找骂。”

        赵钰无奈耸肩,他也不想啊

        “赵兄,我倒是知道一个不错的工作。安陆城这边有些富裕人家会给孩子找在家教学的夫子,虽然应聘的人多,但给的银钱也多,赵兄可以去试试。”

        “夫子?”赵钰心思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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