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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此时,两股地灵元气好像对大胡须的伤口产生了极大兴趣,它们就在伤口处不停地打转。就在瞬间奇迹出现了,伤口竟然自行愈合了。在梦中,也不知道梦里发生了什么事,大胡须竟然“刷”地猛然跳了起来,下落时用残腿着地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痛。他很是奇怪,细细地查了一遍伤口,却发现伤口已经不复存在。他欣喜万分,更令他欣喜的还在后面。这时两股地灵元气像是一只强有力的钳子,夹着大胡须的身体就一直往上蹿,目的地直指向裂口。很快,他身体飘在空中已经靠近了裂口。可他向跃出裂口是,却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紧紧地夹住了一样,无论怎么使劲也是动弹不得。就这样,他的身体离裂口越来越近了,已经可以触及到裂口了。此时,一道阳光照射到他的脸上,好像瞬间就给了他无穷无尽的能量,他欢呼地想跳起来,可是他还是一动也不能动。就这样,他静静地尽情享受着阳光浴。可这是,他的身体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推了一把,等他晃过神来时,已经发现自己安然无恙地站在了裂口处,接着听到了两股风呼呼刮向裂口,他猜想着这股风肯定就是那两股地灵元气。想到这里,他对这两股地灵元气充满了感激之情。然后跪下磕了三个响头表示感激,准备下去时他脸上又写满了焦虑。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尤其是从比山还要陡峭的石壁下去,那真的是一条艰辛无比的天路。他正犹豫间,那两股风突然又刮了回来,把猝不及防的大胡须直接推了下去。不过很奇怪的是,大胡须的身体并不是做自由落体运动垂直下落,而是像受到什么阻力似的缓慢下降。终于,他平安地下落了。两股风没有做任何停留就“呼呼”地刮走了,大胡须的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激。

        回想刚才的一串串奇遇,他唏嘘不已,留下的感激的同时也留下了无尽的疑惑。当想到自己再也不能修炼到天灵野鼠,他不免又叹息起来。不过,总算还是顺利平安无事地出来了,内心得到了一些安慰。

        回去的路上,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决定再也不来这里,就让这里的所有都成为秘密吧。万恶深渊留下的是他远去越来越模糊的身影。

        回到大荒原,大胡须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许多。除了那一直还炯炯有神的胡须,毛发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利爪和牙齿似乎也开始钝化,身形也日渐消瘦,就连平时的行动,也显得有些缓慢。此刻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怀揣着梦想准备大干一场的追风少年,他再也没有了什么追求,只想静静地安度晚年。直到小丁和小壮两个小生命的到来,才打破了他内心沉寂已久的失落和寂寞。

        大荒原荒凉贫瘠,异常干旱,鲜有植被,到处都是风化的碎石,还时常刮来卷着砂砾的大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还能顽强生存下来的只有老鼠和野草。野草生命力极强,根系发达,特别耐旱,全身都是野鼠和龙鼠的食物,特别是肥厚多汁的草根,更被奉为老鼠的美食。至于黄米,能在大荒原破土扎根就是一个奇迹,有可能是数万年前大荒原的鼠患中除了野草外唯一幸留下来的植物。黄米是大胡须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的。当时他还在大荒原执勤放哨,闲来无事便到处转悠。有一天,他突然就看到了一棵结满种子的植物。能在大荒原找到除了野草以外的植物简直就是奇迹,大胡须当时特别兴奋。他把一颗颗种子去了皮,再用水煮成糊状,味道还特别好,比草籽的味道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很快,大胡须找到黄米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大荒原。当时所有的野鼠都出来在大荒原转悠,数目不下千万,他们把大荒原的每一寸土都细细找了一遍,就差没有把整个大荒原的地皮翻过来了。野鼠的数量如此庞大,而黄米就那么一点点。大胡须找了十来天,收获却少得可怜。他很是懊悔,千该万该就不该把这么好的美食传开,告诉本性贪婪的野鼠。更令他绝望的是,因为野鼠的贪婪,黄米很快就在大荒原绝了种。大胡须流着泪把费尽千辛万苦才找了一点点黄米颗粒,晒干后就保存在一个既安全又干燥密封的地方,一直舍不得拿出来。

        黄米粥营养丰富,酿出来的黄米酒也是芳香四溢,神奇的是非常浓稠,滴在地上都不会溅开,只要抿一小口就会回味无穷。记得唯一一次的品尝,是在大耳鼠家做客,当时大耳鼠为他倒了一小小杯。就是这一小小杯,足以让大胡须对大耳鼠感激涕零。此后的几日,大胡须都在回味黄米酒的醇厚芳香。不禁感叹,这才是真正的美味啊!

        为了小丁和小壮的健康成长,大胡须辞去了教员的职务,并和翘尾鼠、大耳鼠和小尖嘴等一干好友一一告别了,他决定再也不过问世事,尽心尽力呵护他们,希望他们俩能茁壮成长起来。为了给他们多加营养,硬是把珍藏好久的黄米拿出来熬成了黄米粥。有了黄米粥的滋润,瘦弱不堪的小丁开始健壮起来,毛色也是油光发亮,特别是一对小眼睛,炯炯有神,远远看去显得特别有精神。大胡须是看着眼里喜在心里,早已把他们俩当做了干儿子,并把他作为唯一的希望和寄托。而他们俩的嘴巴也特别甜,整天大胡须叔叔地叫个不停。

        不久后,贪吃的大壮长得肥头肥脑,整日除了吃就是懒洋洋地呼呼睡大觉。大胡须从心眼里就对他有偏见,平日里有对他特别凶。大胡须没有妻子,更谈不上有自己的亲生儿子了。对大壮虽有偏见,也只是仅限于看不惯他平日懒散好吃的习性,打心眼里还是喜欢非常他。

        野鼠的生长速度很快。在不知不觉中,小丁和小壮已经长成壮小伙了。自打那次让他折腿的残酷战役后,大胡须就对战争产生了彻底的厌恶,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厌恶。此后,他不仅厌恶战事,就连对野鼠王国发生的大事也不闻不问。

        一天,大胡须在无意中偶然发现他们俩体内都没有没有被激活的灵气,这让他们失去了当野鼠兵最重要的条件。这个时候他才想到,他们是被龙鼠王国子民丢弃的婴儿,体内没有被激活的灵气也是在情理之中。不过体内没有了被激活的灵气,在野鼠王国中不仅地位不高,只能做没有等级地位的平民野鼠,而且在大荒原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中还极易生病。大胡须为了强壮他们的身体,更是为了磨练他们的意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拉着他们去跑步,还经常爬上雪山之巅,然后再跑回来赶早餐。为了让他们从小培养坚韧不拔的韧性,大胡须规定:他们之间谁最先跑回来,谁就可以吃掉对方一半的早餐。

        小丁体型轻盈,跑起来自然比小壮要快。刚开始的时候,一身肥肉的小壮每天都是跑在小丁身后,自然每天早上都会吃不饱,只能空着肚皮。可是小壮不服输,为了能赶上小丁,他除了早上练跑步外,每天晚上也会加练。渐渐地,小壮的体格一天天强壮起来,身上的肥肉也变成了结实饱满充满能量的肌肉。终于在一天早晨,他破天荒地跑在了小丁前面。而一向都跑在小壮前面的小丁,哪能眼睁睁看着小壮赶超自己,于是他晚上也开始加练起来。此后,两只野鼠暗暗较上了劲,胜负也是对半开。有了竞争,就有了动力,他们跑得也越来越快,身体也越来越强壮,他们身体的健壮程度完全比得上了灵气野鼠兵。

        大胡须看到两只野鼠你追我赶,谁也不服输,心里也是乐开了花,他们骨子里终于有了点韧性,而韧性是大胡须最被大胡须看重。不过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生活下去。每天看着他们兄弟两活蹦乱跳,大胡须每天都会觉得生活竟然是如此美好。原来生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获取功名利禄,也不是为了流芳百世,就像一杯清茶两杯浊酒,只要周围充满发自内心肺腑的欢声笑语,这也是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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