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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010鬻买


裴秀走后,曹林与曹纬开始摆祖父和父亲的架子。两人坐在主位上,面色冷峻地轻咳了咳,既不说话,也不起身离开。曹妤想走,但是,她刚准备扭头,就被父亲曹纬以威严赫赫的声音震慑住,“你眼里,现在是彻底没有长幼尊卑!”伴随着,他重重地将手边的黑瓷茶碗低摔到方形的几案上。摔完,担心用力过猛,又急忙拿回来检查。曹妤知道,他们是在好奇自己的心上人,而祖父曹林远比父亲曹纬更好说话。所谓隔代亲,是真实且有理有据的。曹妤未作迟疑,瘪了瘪嘴,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凑到曹林身边,哀怨道:“爷爷,阿爹他凶我。”

        曹林是极宠爱这个小孙女的。她自小与其他孩子不同,会攀在自己肩上,扯自己的胡须。自己喝醉酒,她也会纵然艰难,依旧守候到自己用完汤药舒服了,才回房休息。王妃在世的时候也曾说过,妤儿一个丫头抵得上十个儿子贴心。曹林一听她撒娇,根本顾不得是非黑白,瞪着曹纬便是责备,“妤儿有错,你好好同她说教就是,何故恶狠狠得像个会吃人的老虎。”

        曹纬被呵斥得说不出话来。这一个管一个,怎么还串成圆了。曹林则转首,轻声细语地安慰小孙女,“妤儿别怕,有祖父在,你爹不敢把你怎么样。不过……”他可没忘自己和儿子关心的是什么,换了种方式,重新询问,“你告诉裴秀那小子你有其他喜欢的人,是骗他知难而退的托辞?”

        年迈老道的沛王爷在面对宝贝孙女情窦初开的时刻,本能地认为是假的。

        孙女的父亲亦如此,紧接着他的话,温和了许多地语重心长道:“你不愿意嫁给裴秀,不嫁就是。我和你祖父难道会逼你?你这样信口开河,胡诌自己有情郎,是会叫其他公子望而却步的,传出去,名声也不太好。”

        曹妤却是不遮不掩,不能体会长辈心情地直截了当,“我没骗裴秀。虽然我还不算喜欢那个人,但是,我已经决定要和他成亲。”对曹林与曹纬,曹妤选择说实话,“反正,我迟早是要嫁人的。就算爷爷和阿爹您们会同意养我一辈子,太奶奶、小姑奶奶,还有曹爽叔父肯定不赞同。他们一定会找尽各种办法劝导我、逼迫我。那我与其受制于人,不如先发制人,我先挑好了,嫁过去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情状,他们都不能拿我的婚事做筹码。”

        “这样,我至少还可以掌握主动。瘸子里面选将军总比两眼一抹黑好。而且,我是真的觉得他各方面条件不错。”

        “所以,爷爷、爹爹,你们要不要顺了我的意?”曹妤眨了眨眼,小姑娘特有的灵动俏皮被她展现得淋漓尽致,“你们也不会想妤儿的后半生都在渴求自由中度过吧?”

        遇到不喜欢的想挣脱;遇到喜欢的虽不想挣脱却因为权势争斗的波涛巨浪而随波逐流。

        这样的生活,望金乡大长公主曹瑾就能望见曹妤的未来。而在曹林与曹纬的心中,他们的妤儿就好像驰骋山野的骏马、游戏悬泉的锦鲤,自由、鲜活。他们一直以来的期许,便是留存住曹妤身上的这份美好。因而,曹妤的说辞轻易就让他们相信动容。

        曹纬叹了口气,“总归沛王府也不需要你承封嗣爵。我和你祖父苦苦支撑到如今,除了皇权,身份地位已然至高无上,更犯不着拿你去和别人鬻买交换。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阿爹这是同意了?”曹妤刚想欢呼雀跃,曹林蓦地打断,“你也别高兴太早,事是可以这么做,但是人未必就是那个人。得等到我和你阿爹探查过后,再做定夺。”

        曹纬恍然,“对啊,你这丫头,还没说想嫁的男子是谁。”

        “嵇康嵇叔夜。”曹妤眉开眼笑地作答,“就是近来在城中名声鹊起的那个。”

        曹纬与曹林闻言,对视片刻,而后哑然失笑,曹林状若嗔怪道,“我看你说得情真意切都是假的,贪图人家美色才是真。”

        曹妤扬眉,“有何不可?”

        是啊,有何不可。曹林与曹纬望着她,自觉最近的事情会很多。而曹妤自己的事情,也很多。她三下五除二地搞定自家长辈,相应地,就得花费更多的心力去搞定曹爽。

        翌日。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曹妤领着琴笙驱车前往城东。城东的市坊距离贩卖坐骑的马场近,是以会有对衬的缰绳、辔头一类。曹妤想去购买一套最好的,再自己加工,赠送给曹爽,作为向他赔罪的礼物。琴笙不知道,自家亭主又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事情得罪了大将军,苦口婆心地规劝她,“您以后还是多听点话,大将军不比司马太尉对您差,又是同样姓曹的长辈,过于怠慢的话,万一恼羞成怒,治您有罪怎么办?”

        曹妤一拍脑袋,觉得琴笙的提醒甚是在理。无论以后会怎么样,现在曹爽才是如日中天的那个。她想了想,颇有主意地说道:“那就再去香茗轩打包一份早春的新茶。”曹爽喜欢喝茶。

        琴笙蔚为赞同地点头,想到茶便又想到配茶的糕点,建议说:“不如也去定一盒珍记的桃花酥?上次,大将军来家里吃了好多呢。”

        曹妤颔首,“好。”

        曹妤是个不受约束的。她刚穿越没多久,弄清楚自己的身份后,就三天两头地领着琴笙四处闲逛,因而,这洛阳城中,做什么要去什么地方,买什么要去哪间铺子,比谁都清楚。

        譬如,买马具,就要去永安里的牛五饰马店。

        牛五是个精明强干的中年人,看得出来曹妤身份尊贵,迎她入门后便殷勤地追随左右,向她介绍每种马具的材质以及优缺点。

        曹妤不懂这些,也不想懂,只用眼神示意琴笙,让她拿出装满金铢的荷包摆放在柜桌上,大方豪气地说道:“我要一套你们店里最贵最好的马具,不要那种花里胡哨的,要经久耐磨,是真的能带上战场的。”

        时下,奢靡之风渐起,曹妤触目所见也多是色彩斑斓、文锦绣花的一类。比起实用,更适合彰显身份。当然,这本就是想卖给那些王子皇孙的。

        牛五望见这么一大袋沉甸甸的金铢,砸在桌子上都会发出闷响,又听曹妤如此说,当即点头哈腰地陪笑道:“稍等,女郎且稍等。”

        说着,足下生风地赶忙跑进内室。

        他应当是去取符合曹妤要求的东西了,曹妤把琴笙留在原地,自己则东看看、西瞧瞧地绕着四周闲逛。左边的鞍鞯不错,用珍珠绲边,看上去清秀脱俗又富贵华丽,就是用久了,大约会在腿上也留下珍珠的圆印。右边的脚蹬也很精致,鎏金包裹,重彩朱漆,但是,怕耐不住沙砾碎石地磨损。

        曹妤一边看,一边摇头,直到看见一对串着白玉葫芦的丹砂色络子,眼前一亮。这应该是系拴在辔头两端的装饰物,用在马上,自然与先前的鞍鞯、脚蹬一样华而不实。可曹妤想得却是当作琴穗,她实在喜欢两颗宝葫芦的质地,白而剔透。于是,不做犹豫地直接拿起在手上,等牛五抱着一副殷黑的皮具出来,扬了扬说道:“这个和你臂弯里的一起结。”

        她抛出的那袋金铢怎么都是够买的。

        牛五喜出望外地点头应是,而后指着怀抱里的皮具对她介绍,“这是用荒北沙漠的骆驼皮做表、黄牛皮做里的一套鞍辔,表面柔软舒适,里面坚硬耐磨,最是适合久驻沙场的将军使用。”

        曹妤闻言,走上前亲自瞧了瞧,样式是最简单大方的,但是在不重要之处仍有小惊喜地印刻了花纹,也确实外软内韧。

        “就它了。”曹妤信得过牛五的推荐。

        她买完马具,又按照先前与琴笙商议好的,去香茗轩买/春茶。依旧是足够昂贵的价格,购置足够珍稀的商品。

        香茗轩的陈设新颖,除却主屋室的售卖之处外,隔着一道支开的帘幔,在右隔间设有两张矮桌伴四方苇席,供客人品茗赏味。

        曹妤是没有这个兴趣的,但是,她偶尔无聊会转眸观望。她此次也望了望,明亮的光线之中,一位浅霁色衣袍的少年公子,侧脸轮廓鲜明,鼻峰绵延至眉骨的线条斜出而拔高。

        这不是……

        曹妤换上明朗灿烂的笑容,脚步轻快地蹦哒过去,在少年公子对面的空位上行云流水地入座,咧嘴,扬唇,甜甜地唤:“先生,真巧啊。”

        少年公子循声抬眸,瞧见一个梳朝云髻披发的妙龄少女,女子薄施粉黛,映衬着花青色的裙裾,更显面白团粉,五官精致。这容貌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他仔细辨认了一会,才同马车上突然闯入的小书童叠合。

        “那确实是有些巧了。”少年公子浅淡地笑了笑。

        曹妤接着说道:“先生是来品茗买茶的吗?先生眼光真不错,第一次来洛阳就能找到城东最好的茶庄。”

        然而,少年公子的脸色白了白,略为迟疑,又语态从容地回答,“其实,我只是迷路了。”

        “因为迷路,找不到离开附近街巷的方法,就只能顺着香味先来此处休息。”

        他不慌不忙的样子甚是出乎曹妤的意料。曹妤一边感概,“传闻中的嵇康嵇叔夜竟然是个路痴。”一边觉得不太对,“可是迷路的话,不应该问人找出处吗,为什么先生不仅没有在问人,反而放弃一般地原地不动?”

        嵇康解释说:“一者,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谈;二者,我本就是为了领略洛阳风物外出游逛的。这里虽非我心向往之的地方,却也有着与别处不同的景致。”

        “那先生想去哪里?”曹妤瞧着这可是难得在嵇康面前刷好感的机会,她又恰好通晓洛阳的阡陌交通,若是不好好把握,岂非辜负老天爷给定的缘分?

        嵇康俨然没有同样的感觉。他释怀地摇了摇头,“现如今是哪里都不想去了。”

        曹妤不肯罢休,“先生不是要领略洛阳的风貌吗,我可以带先生去。”

        话罢,她猛地站起身,主动去拉嵇康的手腕。嵇康鬼使神差地,堂堂七尺近八尺的男儿居然被她牵动,任由她兴致勃勃地带往室外。

        临走前,她不忘嘱咐琴笙,“你拿到春茶,自己先去珍记定桃花酥,定好了到马车上等我,我和嵇先生有点事。”

        琴笙不明就里地张了张嘴,“可……”话还没说完,曹妤已经不见踪影。琴笙之前没有见过嵇康,但是隐约知道自家亭主近来被叫这个名字的男子搅弄得春心荡漾。她原本还不能体会,不过,刚才惊鸿一瞥,就什么都懂了。

        美色误人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而曹妤拉着嵇康离开香茗轩后,径直去隔壁街的第七个水果摊买了四颗梨,两颗是孟津梨,两颗是金珠果。曹妤拿完,嵇康付钱。曹妤把梨递给嵇康的时候,条条有理地说着:“我一直认为吃是最能代表一地特色的。譬如蜀地喜辛麻,江左爱清甜,是以蜀地的花椒,江左的糕点最为出色。那么洛阳最出色的就是这孟津梨和金珠果了。孟津梨肉脆多汁、酸甜可口;金珠果口感细腻、汁液浓郁。”边说,她边大快朵颐地啃咬起来。

        她吃东西并不像寻常贵女那样小心翼翼,而是随心所欲地既要满足自己,又不让别人觉得粗鲁邋遢。

        也就是看着很香那种。嵇康被她的情态感染,也是不大不小的一口。当酸甜的果汁在舌尖弥漫,他忍俊不禁地赞同曹妤的说法,“吃确实很能代表一地的特色。蜀地喜辛辣是因为地处烟瘴,气候湿热。江左爱清甜是因为高温多烟雨,容易生长糖份大的草木。至于洛阳,瓜果如此酸甜,则是由于干燥晴朗的天气。”

        “吃是能看出天地水土的。”

        这比曹妤说得要更本质,曹妤想起初高中被自己荒废的地理课,惊喜钦佩地望向嵇康,不佞言辞地夸赞,“先生懂得真多。这世上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从善老庄,兼达孔孟的,先生是小女见过的第一人。”

        嵇康不以为然,“我所知道的不过是这广阔天地、万事万物的九牛一毛。也从不敢称什么第一,听说,蜀汉的诸葛孔明在世时,才是真的上通下达。”

        “诸葛孔明啊……我家司马爷爷也常提起他。”听司马懿说,他和诸葛孔明曾经是朋友。曹妤没有接触过,所以,感受不到诸葛孔明的高岸伟大。但是,他们都如此称赞的话,她不介意拿他来夸嵇康,“那先生就是当世之诸葛,孔明之再生。”

        越来越离谱了。嵇康莫可奈何地含笑摇首。

        见识完自然风貌,曹妤又领着他去见识人文。先去了街对面的金玉陶瓷。顾名思义,这是一家卖名贵材质物件的商铺。

        “都说长安奢靡,洛阳质朴,但既做了一国之都城,又能质朴到哪里去?”曹妤的梨子还没吃完,快速地嚼尽了口中的部分,指着面前琳琅满目的商品道,“你瞧,那不过是个喝茶的杯子,杯身用的竟然是玉,杯沿用的是金;那个插花的瓷瓶,绿釉点缀红宝石;还有这双木著,纯银打造,鎏金镶玉……”

        这些本该是最基本普通的日常用品,却因为材质地加注变成高不可攀的奇珍异宝。

        嵇康听她如此语气,疑惑地询问:“你是不喜欢吗?”

        曹妤斟酌了一会,坦诚地回答,“不,很喜欢。虽然华美的外表并不能让水或者食物变得更加好喝以及美味,但是使用好看的器皿会让我心情愉悦。”

        因而,她家也有很多类似的东西。

        嵇康被她的直率逗笑,无偏无颇地说道:“长安也好,洛阳也罢,总要有象征权势地位的东西。这些东西再昂贵奢侈,也总有人用得起,有人用不起,影响不了什么。”

        “但是,拿用不起之人的钱财去变成用得起的人,是真的罪该万死。”

        说后面这句的时候,嵇康的面色阴沉了几分。

        曹妤眉眼弯弯地歪头笑,“你放心,我家没有这样的人。”即便是无恶不作的何晏,抢夺的也都是其他的贵族。

        嵇康顿了顿。

        其后,他们又一起去织锦苑看了时下流行的布匹,去老陀头家买了当地人自己熬制的糖浆捏成的糖人,还去洛阳酒肆吃了最受好评的全鱼宴。

        都是嵇康付的钱。

        曹妤的钱在琴笙身上,没有带。但是,她不好意思才刚跟人家熟悉一些,就蹭吃蹭喝。于是,搜寻了全身,找到那对白玉葫芦的赤色络子,忍痛割爱地分出一个,递过去,“呐,便当是我和你平摊的饭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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