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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江 湖 (二十三)


  街道熙熙攘攘,往来皆是商客。

  温舒没有骑梅花鹿,头上带着一顶素色纱笠,独自走在东湖郡城的街道上。

  她这次的任务,是要帮梁王刺杀一个人。

  东湖郡的太守,李俊慈。

  东湖郡衔接着南北两片地域,经济却并没有因为连年不断的战乱受到影响。

  因为东湖郡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商都。

  东湖郡的富裕,大多取自民脂民膏,这里没有穷人,是因为贫困的原住民都被赶到远远的地方去了。

  他们住在十里之外的破旧村庄里,为城里的地主老爷们栽种劳作,朝廷收税四成,地主收税五成,留给百姓的那一成,甚至不足以让一个三口之家每日吃顿饱饭!

  地主之所以收那么高的抽成,是因为太守那里要的孝敬高。

  李俊慈出身大魏世家李氏家族,是明王一脉的死忠,此人足智多谋,诡计多端,人称大魏小诸葛,唯一的缺点,就是贪!

  而且是光明正大的贪。

  如果没有明王力保,大魏皇帝再无能,也不会看不出这种人是国家的蛀虫!

  只是如今明王手上握有兵权,大魏皇帝就成了一个穿着龙袍,君令不出乾元殿的傀儡。

  所有世家都知道,只有抱上明王的大腿,自己的家族才能继续过上高人一等,衣食无忧的生活!

  一但农民出身的梁王可鼎天下,第一个要铲除的,便是他们这些蚕食百姓吸取民脂的世家门阀!

  糖葫芦,冰糖小人,香料香囊,玉器瓷器,大街小巷的道路两旁驻足着形形色色的商人和看客。

  叫卖声不绝于耳。

  走在东湖郡的街道上,甚至会让人恍惚间以为现在还是太平盛世。

  可不管是那些大声叫卖的异地客商,还是走街串巷的担夫,每天都要给太守府上缴一半的税金。

  他们在东湖郡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房屋,下市之后,如果不想支付铜雀楼昂贵的房租,就要踏着黑夜和星影,一步一步走回十里外的乡村。

  但到家之后,歇息不了多久,又要乘着天还未亮的时候,立刻出门,开启新一天的营生。

  相比之下,在那些被梁王霸占的领地之中,百姓们的基础生活需求,却大部分都得到了满足。

  李俊慈的贪,是出了名的贪,狮子大开口的贪。

  因此看不惯他的人很多,不管是江湖上是侠义之士,还是贪图他无尽财富的大盗,都喜欢在李俊慈出门的时候,袭杀他。

  李俊慈是个聪明人,他很惜命,从来不会让自己置身险境。

  他一个月之中至少有二十天是躲在被士兵和武者守卫的如同铜墙铁壁一般的豪宅里,有即使有时候不得已出门,身边的群高阶武者也从不离身。

  他甚至还厚着脸皮向明王求取了一名正一品的禁军统领做自己的贴身暗卫,不管是在睡梦中,或是与李夫人行敦伦之礼的时候,那个暗卫也要悄悄守在李俊慈的身侧,寸步不离!

  明王对于李俊慈十分看重,不但如他所愿,给他安排了正一品的暗卫,甚至还将位于东南两境的部分军队赐予他亲自管制。

  边军首领大多出自魏国东域的世家,李家乃是东域世家之首,李俊慈在军中颇有威望。

  一但他身死,那些原本就谁也不服谁的将领便会为了争权夺利大打出手,边军必会大乱。

  温舒如今的实力,顶多与那正一品的武者持平,要杀李俊慈,就不能来硬的。

  上一世,温舒学会了如何使用精神力控制人或怪兽,这一世,自精神力重新修炼之后,温舒还是第一次尝试控制一只老鼠。

  虽然由于已经许多年没有使用过,这个技能有些生涩,但好在牺牲了十几只小老鼠之后,她最终还是成功了。

  温舒控制一只灰鼠,借助它的狭小视野,小心翼翼的闯入了太守府。

  然后小老鼠就死了。

  太守府守卫森严,竟然连一只老鼠都不放进去。

  温舒把神识退出来,摸摸下巴思考片刻,小老鼠倒也不算是白死,至少它死掉之前,听到两个守卫在商量太守明日出城的事情。

  认真的想了想,温舒很快有主意。

  第二天,太守李俊慈要出城巡查边军,负责太守安危的守卫们便严阵以待,从一大清早就开始清空城区里的道路,不允许任何人携带刀剑匕首。

  否则,无论是不是刺客,一律杀无赦!

  李俊慈坐在华贵舒适的轿辇上,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在看一本近日里坊间比较流行的小传。

  轿夫们都是有武艺在身的练家子,脚步平稳,轿辇没有一丝颠簸。

  等轿辇走出城门,天高路远,暖风轻抚,一片安逸祥和,李俊慈揉揉眼睛,拉开轿辇上的纱幕,抬头望向远处。

  突然,他的目光放在一个位置上,略微有些停顿,下一刻,他就扬了扬手:“停下。”

  轿辇停下来,一个武士把他搀下马车。

  李俊慈抖抖衣袖,向前走去,身后的武士跟随在侧,形影不离。

  “呜呜呜......”

  只见草地之中卧着一只白色幼犬,它身上的毛有些脏兮兮的,却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

  看到李俊慈,幼犬不但没有跑,还步履蹒跚的企图向他靠近。

  “叮!”

  他身侧的武者抽出宝刀就要将它砍死,却被李俊慈出言阻拦。

  “慢着,不要动它,让它过来。”

  李俊慈闻言说。

  于是武者便把宝刀收起来,一脸警惕的盯着幼犬。

  “呜呜呜呜......”

  大概是饿坏了,幼犬扁扁的肚皮咕噜咕噜,它嘴里发出虚弱的呜咽声。

  李俊慈目光露出慈爱之色,小心翼翼的把它抱起来:“以后你就叫小时吧,跟着我,你就再也不用担心挨饿。”

  这只幼犬,和他小时候的玩伴,小时,实在是太像了。

  年幼时,作为家中长子,李父对他十分严格,从小耳提面命,作为未来的李氏家族的继承人,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更不可心慈手软,唯有足够硬的心肠,才能守护家族不为奸人所害。

  年幼的李俊慈还不像现在这样,贪婪,凶恶,视人命如草菅,小时候的李俊慈是个善良的孩子,他有一个穷人出身的玩伴,名叫小时,经常从家里的狗洞钻进来,陪他玩耍。

  李父发现之后,勃然大怒,命人将那个孩子掉在大树上,用鞭子恶狠狠的抽打。

  李俊慈嚎啕大哭,他哭声越大,鞭打的武者就越使劲,然后那个孩子就死了。

  从那之后,李俊慈就没有朋友了。

  一只到七岁的时候,他又在当年的那个狗洞里,发现一只白色得小狗。

  那只小狗有和小时一样,清澈黑亮的瞳孔,李俊熙下意识就觉得,这是他的小时回来陪他了。

  他给小狗起名小时,并且和李父约法三章,只要李父同意他养小时,他就会听他的话,努力成为他所期望的那种人。

  因为小时只是一只小狗,如果能够换得儿子上进,多养条狗,李父便也觉得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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