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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那晚千梦的酒局结束的很晚。

        酒肉穿肠而过,辛辣难忍,嘴里说得尽是些车葫芦话,却仍需强忍着不耐,笑脸相迎,与对面坐着的人谈笑风生。

        十六岁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二十六岁的程千梦会活成这么个乱糟糟的样子。

        那时候她喜欢唱歌,一副百灵鸟的歌喉在元旦的文艺汇演上出尽风头,她在不绝于耳的掌声中暗下决心,要成为一名潇洒恣意的摇滚明星,全国各地的开演唱会,然后在台上撕心裂肺的甩头发。

        就像她在电视上看到的金发美女艾薇儿·拉唯尼,自信洒脱地站在喧嚣吵闹的架子鼓前,挑染的几丝紫色头发在夜中显得神秘而魅惑。

        连风都是美好的。

        千梦其实讨厌曲意逢迎、虚伪做作,那样太不摇滚,正如她当时唱得那句歌词——我要恣意潇洒,否则人生是坟墓。

        后来她最喜欢的那支乐队在盗版影碟横飞的时候解散,与之一同倾覆的,还有少女不切实际的梦想。

        她赚了很多很多钱,但再没碰过一次麦克风,百灵鸟葬身在阴冷可怖的森林,她真的变成了一座坟墓。

        喝酒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些弥远往事。

        千梦一个晚上都没吃盘里的菜,除了喝酒就是说话,肚子却仍然撑得慌。

        下午那包乳香片虽然已经彻底凉了,但仍被她一口气全部吃光。

        味蕾上是空旷的酥麻,她是为了吃而吃,再怎么理智清醒,她总是不舍真的将之扔掉。

        撑到是其次,真正令她心烦的,是如今饭桌上又有位投资商在暗戳戳打探她与何家的关系——

        “一直听说何家对程小姐多有关照,但不知关照您的是何执安先生,还是那位小少爷?”

        千梦如饮水一般灌了口酒,蒙混一笑:“大概,两个都有吧。”

        对面坐的都是些人精,懂得趋利避害、适可而止,但若八卦一番并不会令之有什么损失,他们倒也不介意打破沙缸。

        只是那人接下来的问句有些口不择言:“难道他们叔侄是有什么特殊癖好?”

        喝酒见人品,显然这人酒品低劣。

        千梦目光冷冷扫过去:“不知这个话王总敢不敢当面问一问那两位先生,或者,我为您引荐一下何老爷子?您面子大,老爷子定然耐心为你解答。”

        都说她是疾言厉色的女魔头,可事实上千梦甚少与人撕破脸,大多都是别人给她一分面子,她还三分,与她做生意算是一件愉快的事。

        现在这个情形倒是少见。

        说穿了何家对她是有知遇之恩的,别人对自己言语不知度她尚能忍受,但对何家,他们必须客气些。

        那位王总知道是自己说错了话,赶忙陪酒认错,其他几人帮着附和几句,千梦便没再揪着不放。

        归功于今晚她这不退一步的架势,合作谈得很顺当。

        谈生意,有时不能一味讨好伏低,而需拿出一些气势,叫人知道底线在哪。

        接下来,再无人对她言语唐突。

        酒肉三旬后,终于有人说起了散场。

        千梦亲自将这些人送出包间,然后又回来独自坐了会。

        椅子并不舒服,硬邦邦的,令她的整个后背都在痛。

        桌上的清蒸鱼头散发出阵阵腥味,千梦闻着有些想吐,然而真的到了卫生间,她却只是干呕。

        千梦倚在墙上,一点点往下滑,心力交瘁。

        她一个人摇摇晃晃的的往门口走,明明神智是清醒的,身子却不可控制的摇晃。

        街市灯火通明,红黄橙绿的霓虹,看着都叫人觉得落寞——夜可能热闹,也可能寂静,而万家灯火中等着千梦的,却只会是一间空荡荡的、黑乎乎的房子。

        不会有人为她留一盏灯,亦不会有一碗热饭,从小就没有,以后也没有,一生不会有。

        她抬头遥遥一望,今晚没有月亮。

        代驾不知为何还没到,千梦没有上车,而是裹着外套瑟缩在冷风中等,好似这样能使她更清醒一些。

        千梦喜欢清清醒醒的状态。

        等了一刻钟仍没等来代驾,却碰上一个熟人。

        陈浩宇开着辆骚粉色跑车横行夜市,副驾驶上载了个麻辣女郎。

        他的身边,就没重复出现过哪个女孩儿,每一次,都有新人换旧人。

        渣是真的渣,潇洒也是真的潇洒。

        他摇下车窗:“美人怎么流落街头了,需不需要哥哥解救你?”

        “可惜哥哥已经有别人作陪。”

        陈浩宇凑过来,小声说:“不如我把车送给她,然后跟你走?”

        千梦:“其实,我更想要你的车。”

        陈浩宇是出了名的跑车爱好者,他的车库里停的尽是什么限量款、特别组装款,每一辆都至少千万起步。

        陈浩宇的手肘撑在车窗边,笑得乱无章法:“行啊,你嫁给我,给你十辆做彩礼。”

        借着酒意,千梦的玩笑便也开的大了些:“那挑个日子,咱把证先扯了,免得你赖账。”

        她笑得花枝乱颤,眼中却映着山涧薄雾,轻浮淡漠。

        “程千梦。”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

        那辆黑色迈巴赫的后座车窗缓缓摇下,男人的脸布在阴影中,清肃冷峻,叫她名字的声音带一丝怒火。

        印象中,这辆车已经在那停了许久。

        见何东君出现,陈浩宇神色冷下来,淡淡的与千梦打招呼说要走。

        她倒是口不择言,想到什么问什么:“你们从前关系不是很要好吗?如今这是怎么了?”

        骚粉色跑车的引擎重新点燃,陈浩宇少见的严肃:“千梦,有些事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而后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何东君的司机上前,恭恭敬敬请千梦上车,

        她不以为意,倒也没扭捏拒绝,懒懒散散地抬腿坐上去。

        身上的酒味盖过车中若有若无的檀香木味道,座位中间放了件外套——她白天工整叠好的那件,像是一条令两端的河水泾渭分明的石子路,皱皱巴巴地摊在那,凌乱如现在两人之间的氛围。

        千梦并不打算撕开仅剩的那层隔膜,只装的一切如从前。

        故意与他谈论八卦:“你说,陈浩宇什么时候能安定些?我就没见他身边女孩重过样。”

        男人一只手松了松领带,语气中带些揶揄:“他再荒唐,不也有人上赶着与他扯证?”

        千梦一时语塞:“玩笑话罢了。”

        “是吗?”昏暗车厢中,他擦燃一支星火,尾音上扬,“那我怎么从没听过你跟我说这样的玩笑话?”

        “你要听的话,我也可以说——何少爷,你什么时候娶我?”千梦抢过他指尖的烟,放进口中吸一口,薄荷味的铁塔猫,清清凉凉,“哦对了,你还得记着提醒我,这些话不能在孟思秋面前说,毕竟她是你真正的未婚妻,你爱她敬她,视之如珍宝。”

        他看她的眼神并未因这些话起波澜,仍旧沉冷,叫她有一种如堕烟海之感。

        “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却是一览无余的你。”他夺回那支铁塔猫。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他忽的靠近,“程千梦,其实你是希望有人舍弃一切奔向你的,对不对?”

        千梦被问住,这一番拉扯,她不知怎么落入了下风。

        “当然,”她笑得牵强,“但奔向我的一定是爱人,而非朋友。”

        “朋友往前走一步,不就是爱人了吗?”

        “可爱人若是再向前走一步,便是陌生人。”她漠然地望着他,无一丝情谊可讲。

        “一个女孩子,心肠怎么这么硬呢?”

        铁塔猫燃至尽头。

        “送我回家吧,”千梦没再作答,身体全然靠在柔软的座椅上,“何东君,我今天很累。”

        三年前,绮梦影视刚起步的时候她也很累,每天忙着巴结不同的人,迎接各种各样的刁难,接受形形色色打量的目光。

        那时候她只有一间四五十平的办公场所,却总是直到凌晨三四点还灯火通明,然后第二天又接着战斗。

        有些男人都自愧不如她这样的体力,于是心生敬佩,心甘情愿为她做事,然而事实是她后来为此留下了许多后遗症,譬如习惯性的失眠,以及常年的颈椎病。

        千梦从未后悔从前那么拼命,因为她知道一切的辛苦都会换来一个令她满意的的答案,名利或是金钱,当这一切收入囊中时,一切辛劳皆会是过往云烟。

        绮梦影视如今已是繁华都市中一座巍峨大厦,千梦有时却觉得比刚起步的时候疲累,那种累是从心中蔓延而出的,经过静脉、动脉,流向五脏六腑。

        不知若是有一日大厦将倾,她会不会反而觉得解脱。

        檀香木的味道盖过了身上的酒味,清浅的睡梦中那味道离自己特别近,额头上轻软的触感令她不愿醒来。

        她依稀知道,那是一个吻。

        这世界好像调了个个,遥远的少年时代,明明趁他睡着,偷偷亲吻额头的人是她。

        清浅的梦终于沉甸甸坠下去,千梦看到十六岁那年的冬天,皑皑白雪中,他们看见彼此的第一眼。

        那时候,千梦只觉得他是个凉薄无情的富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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