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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偏心怎么了


这一刻,林森终于明白,原文中的贺昱琦为什么能得到虫族的青眼了。

        虫族是宇宙中为数不多的,没有任何盟友的种族,可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能凭自己的实力,占据宇宙里一半的宜居星球。

        对此,其他种族全都是敢怒不敢言。

        后来,联邦人踏上宇宙。

        虫族阴差阳错间发现,联邦人曾经生活在蓝星的时候,对蓝星上的虫族并不友好。

        在那之后,虫族就对联邦人就很是厌恶,经常会突然冒出来,打劫联邦人的星舰。

        联邦人也因此对虫族深恶痛绝,可偏偏,他们在虫族面前,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抢走自己的物资。

        可就是这样一个,对联邦人很是厌恶的种族,时常打压联邦人的种族,却偏偏对贺昱琦友好的不得了。

        更何况,虫族对贺昱琦还不是那种伪装出来的浮于表面的友好,而是真的堪称掏心掏肺一样的友好,他们简直就像是母鸡护崽一样护着贺昱琦。

        当时,几乎大部分的读者都很疑惑,为什么虫族会对贺昱琦那么维护?就算贺昱琦的混血,他的身体里也有一半是联邦人的血啊。

        大概是为了吊着读者的胃口,或者是为了给这本小说留下一些未解之谜,亦或者,作者只是单纯的忘了这个伏笔,总之,一直到整本小说完结,作者都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林森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时间久了,也就没那么好奇这件事了。

        可现在,林森明白了。

        原来,贺蔷根本就不是联邦人,她很可能,是虫族的女王,亦或者是,虫族的公主。

        可这样一来,贺蔷的病逝,就说不通了,就算贺蔷当初,真的得了无法痊愈的病症,可她为什么要把她的孩子,留在联邦主星那样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呢?

        明明,只要她将贺昱琦送回虫族,贺昱琦就可以在虫族的呵护下长大……

        林森心知,贺蔷当年,很可能有着身不由己的苦衷,可是,他的心里却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舒服。

        如果有能力庇佑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把孩子留在那样的地方?

        人心都是偏的,就算林森再怎么明白事理,他也只会偏心这些年经历了无数磨难的贺昱琦。

        想到这里,林森只当自己并没有听到亚瑟的话。

        反正他们以后肯定会和虫族相遇,到时候,他自然有办法打听到当年的真相。

        若是当初,是贺蔷亲手舍弃了贺昱琦……

        想到这里,林森眼神微黯,若真是如此,他自然不会让那些不长眼的东西跳到贺昱琦的面前。

        看在粉色鲛珠的面子上,亚瑟并没有多为难贺昱琦。

        他摆了摆手,从一堆试炼里挑出了几个相对简单的试炼,“把这几个试炼完成,你就能通过试炼之地了。”

        与此同时,贺昱琦体内的人鱼血脉也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

        可是,他并没有办法阻止亚瑟,也没办法阻止贺昱琦。

        他的力量流失太多,已经无法再次影响贺昱琦的身体了,更别提控制着贺昱琦的身体离开这里。

        他满脸不甘的用鱼尾抽打着水面,只觉得心里不爽极了,他这就要被融合了吗?

        虽然他本来就是贺昱琦的一部分,可是他们的性格却天差地别,在这样的差别下,他自然不想被贺昱琦融合。

        人鱼不甘心的拍了拍水面,最终,他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是他失算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贺昱琦居然能得到王的青眼。

        难怪,贺昱琦当时会露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且完全不被他所蛊惑,原来,是因为他有王的庇佑……

        真是个,好运的家伙。

        只是,他还是不明白,贺昱琦到底是怎么得到王的青眼的呢?明明是那么讨人厌的一个人。

        虽然说贺昱琦的样貌,在联邦人里面确实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可在纯粹的人鱼面前,就显得有些平平无奇了。

        贺昱琦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人鱼不明白。

        他也没时间去想明白了。

        贺昱琦每通过一个试炼,人鱼的身体就会透明一分,这是他们正在融合的表现。

        伴随着他们的融合,贺昱琦的脸颊两侧已经冒出了许多金色的细鳞,就连他的耳朵,也已经变成了半透明的金色的耳鳍。

        他的头发自发尾处起逐渐染上金色,就连他的瞳孔,也不例外。

        一旁的亚瑟见状,微微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辈,居然是和他一样金发金尾的人鱼。

        亚瑟看了看贺昱琦逐渐显露的鱼尾,心里微微点头,显然十分满意,他们金发金尾的人鱼,就应该拥有这样华美的尾鳍!

        再说了,要是尾鳍不好看,还怎么吸引伴侣?

        这个小辈一看就是个没有伴侣的,本身就是混血,要是尾鳍再不好看,估计这辈子都别想找到伴侣了。

        想到这里,亚瑟的目光难免带上了一些怜悯,可惜了,就算有这么好看华美的尾鳍,身为混血,也很难博得其他人鱼的青睐。

        他们一族虽然不排斥混血,可同时,他们也极少会考虑为自己找一个混血伴侣。

        因为,这样生出的幼崽,身体虚弱的可能性太大了。

        因此,绝大多数的人鱼,都不会和混血在一起。

        “这小家伙不错啊,居然是金发金尾的人鱼,王最喜欢的就是和他一样的人鱼了。”

        想当年,金发金尾的人鱼犯了错,只需要被王抽一尾巴就能完事了。

        而他们这些不是金发金尾的人鱼,却要被抽整整三尾巴。

        因此,当年的人鱼一族里,金发金尾的人鱼格外受欢迎。

        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幼崽能够被王看重,成为王的护卫。

        而金发金尾的人鱼幼崽,被看重的概率,要比其他人鱼高出许多。

        当然,这种明晃晃的偏心,并不会引起人鱼的不满,毕竟,任何人鱼都不敢拍着胸脯说,他们一颗心长在正中间,能够不偏不倚的看待所有人鱼。

        而且,亚瑟的偏心,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被他们惯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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